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教育局发布了2024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详细阐述了回民区小学入学的各项要求和政策,作为家长和教育工作者,了解这些最新政策对于孩子的入学规划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解读回民小学入园要求的最新政策,帮助家长们更好地准备和规划。
基本原则
回民区小学入学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由回民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小学入学工作。
2、免试就近入学: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辖区内每名适龄儿童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3、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招生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4、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相对稳定,适度调整。
招生对象及条件
回民区小学入学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在回民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市四区就业的,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信息采集与报名材料
适龄儿童在网上信息采集和注册是回民区小学入学的首要条件,家长需通过“爱青城app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和注册,并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
户籍在市四区的适龄儿童需准备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监护人、适龄儿童)。
2、实际居住情况材料:提供监护人房产证、网签合同及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在市四区无房的需提供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
非本市市四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准备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原籍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监护人、适龄儿童)。
2、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居住社区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或经商人员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的正副本。
3、居住证明:已入住新购住房的,需提供房产证、网签合同及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租房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一方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规范的租房合同及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入学方式及招生顺序
回民区将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各校按照招生条件排列的先后顺序先进行单校划片招生,如超出招生计划的将实施多校划片,多校划片将通过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至指定学校就读。
招生顺序排列如下:
1、符合“两个一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2、法定监护人因拆迁在市四区无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按照户籍所在地入学。
3、市四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4、法定监护人通过购买公寓(不含商用)落户的适龄儿童。
5、非本市市四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回民区购买住宅的适龄儿童。
6、随法定监护人一方投靠亲属或租房落户以及集体户等非购房(住宅)落户的适龄儿童。
7、其他情况。
民办小学招生
民办小学不得跨区域招生,只允许招收回民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民办小学招生通过“爱青城app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100%;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网上报名后直接录取。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
回民区教育局支持国家人口调整政策,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儿、三孩儿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
阳光分班
回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确保班级规模、学生性别、教师配备等各方面均衡组合。
保障特殊群体接受教育
回民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执行教育优待政策,使符合优待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回民区小学入学政策的发布为家长们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方向,希望家长们能够仔细阅读政策内容,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孩子能够顺利入学,也建议家长们密切关注回民区教育局的最新通知和公告,以便及时了解入学工作的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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